「佛陀對素食主義的評論」之我見

看了曾居士的這篇「佛陀對素食主義的評論」,發現文中有斷章取義及刻意誤導之嫌,在此略加說明。原文在此:
 
 
原文中引用北傳《長、中阿含經》和南傳《小部經(葷腥經)》,用來判定素食是
 
1. 是一種卑陋的苦行。
2. 有垢穢的。
3. 受無量苦。
4. 學煩熱(煩惱)行。
5. 為下賤業。
6. 至苦至困。
7. 凡人所行,非是聖道。
 
然而,經文中真的是這個意思嗎?我們一一來檢視經文怎麼說。
 
在原文中,節錄其所引用經文如下:
 
3.61《長阿含經 》
佛告梵志:「汝所行者皆為卑陋:離服裸形、以手障蔽、不受瓨食、不受盂食、不受兩壁中間食、不受二人中間食、不受兩刀中間食、不受兩盂中間食、不受共食家食、不受懷妊家食、見狗在門則不受其食、不受多蠅家食、不受請食、他言先識則不受其食、不食魚、不食肉…或有常舉手者、或不坐床席、或有常蹲者、或有剃髮留髦鬚者、或有臥荊棘者、或有臥果蓏上者、或有裸形臥牛糞上者、或一日三浴、或有一夜三浴,以無數眾苦,苦役此身。
 
在此我引用 CBETA 的經文如下:
 
《長阿含經》卷8:
佛告梵志:「汝所行者皆為卑陋,離服裸形,以手障蔽,不受瓨食,不受盂食,不受兩壁中間食,不受二人中間食,不受兩刀中間食,不受兩盂中間食,不受共食家食,不受懷姙家食,見狗在門則不受其食,不受多蠅家食,不受請食,他言先識則不受其食;不食魚,不食肉,【不飲酒】,不兩器食,一餐一咽,至七餐止,受人益食,不過七益;或一日一食,或二日、三日、四日、五日、六日、七日一食;或復食果,或復食莠,或食飯汁,或食麻米,或食稴稻,或食牛糞,或食鹿糞,或食樹根、枝葉、果實,或食自落果。
「或被衣,或披莎衣,或衣樹皮,或草襜身,或衣鹿皮,或留頭髮,或被毛編,或著塜間衣,或有常舉手者,或不坐牀席,或有常蹲者,或有剃髮留髦鬚者,或有臥荊棘者,或有臥果蓏上者,或有裸形臥牛糞上者;或一日三浴,或有一夜三浴,以無數眾苦,苦役此身。」
(CBETA, T01, no. 1, p. 47, c14-p. 48, a3)
 
如果各位有稍為注意一下,我在經文中引用了一句【不飲酒】,這句剛好在原文被略去的經文中。
 
這是一個重點,如果不食魚、不食肉是無益的苦行,那麼不飲酒也同樣是無益的苦行囉?
 
依曾居士的邏輯,佛弟子們是不是應該開始買些啤酒或威士忌,三五不時大夥吃吃肉喝喝酒,乾杯小酌,才是符合佛陀的教誨?
 
我相信具有佛學常識的法友,就知道佛陀的教導不可能是如此。我相信曾居士也不是不知道,否則他也不用刻意將【不飲酒】的經文隱藏,以免他的觀點被看出矛盾。然而,這樣刻意隱藏經文斷章取義以符合他自己想要表達的作法,並不是學習佛法應有的態度,因為這不是闡明佛法的教導,只是想讓自己的見解被接受。
 
再看他原文引用的中阿含經:
 
3.62《中阿含經》
(尼乾陀弟子師子大臣前往見佛時,佛陀的開示)
……………
「師子!云何復有事,因此事故,於如實法不能謗毀。沙門瞿曇宗本苦行,亦為人說苦行之法。」
「師子!或有沙門、梵志裸形無衣,或以手為衣,或以葉為衣,或以珠為衣;或不以瓶取水,或不以魁取水;不食刀杖劫抄之食,不食欺妄食;不自往,不遣信;不來尊、不善尊、不住尊;若有二人食不在中食,不懷妊家食,不畜狗家食,設使家有糞蠅飛來便不食也;不噉魚、不食肉…如此之比,受無量苦,學煩熱行。
 
底下是 CBETA 的版本:
 
《中阿含經》卷4〈業相應品 2〉:
「師子!云何復有事因此事故,於如實法不能謗毀,沙門瞿曇宗本苦行,亦為人說苦行之法?師子!或有沙門、梵志裸形無衣,或以手為衣,或以葉為衣,或以珠為衣,或不以瓶取水,或不以魁取水,不食刀杖劫抄之食,不食欺妄食,不自往,不遣信,不來尊、不善尊、不住尊。若有二人食,不在中食,不懷妊家食,不畜狗家食,設使家有糞蠅飛來,便不食也。不噉魚,不食肉,【不飲酒,不飲惡水】,或都無所飲,學無飲行;」
(CBETA, T01, no. 26, p. 441, c14-24)
 
同樣的,「不飲酒」也被曾居士刻意隱去了,而且中阿含經還有一句「不飲惡水」。我是沒有研究惡水是指什麼?就用一般的想法來看,總不會是乾淨的好水,因此若不喝酒,不喝不好的髒水或不淨的水,就是犯了所謂的無益苦行,我相信大家應該知道,這種行為,不可能是佛陀的教導。
 
 那佛陀在經中想要表達什麼?其實在同一經的經文中都有解釋了。一開始,佛陀就已經告訴對方:「正使汝師及汝弟子所行道法,有淨不淨,我盡能說。」也就是說,這些行為是有淨有不淨的,並不是全部不淨,更不是全部清淨,我們再看佛陀教導如何區別。
 
《長阿含經》卷8:
佛告梵志:「彼苦行者,常自計念:『我行如此,當得供養恭敬禮事。』是即垢穢。彼苦行者,得供養已,樂著堅固,愛染不捨,不曉遠離,不知出要,是為垢穢;彼苦行者,遙見人來,盡共坐禪,若無人時,隨意坐臥,是為垢穢。」
(CBETA, T01, no. 1, p. 48, a7-12)
 
這裡很明白指出,重點不在那些行為,而在行者本身的心態。如果做那些苦行,是為了名聞利養,只是裝模作樣,不知出離,這才是佛陀所說的垢穢法。
 
反之,如果行者的心態正確呢?看看佛陀怎麼說:
 
《長阿含經》卷8:
佛言:「今當於汝垢穢法中,更說清淨無垢穢法。」
梵志言:「唯願說之!」
佛言:「彼苦行者,不自計念:『我行如是,當得供養恭敬禮事。』是為苦行無垢法也。彼苦行者,得供養已,心不貪著,曉了遠離,知出要法,是為苦行無垢法也。彼苦行者,禪有常法,有人、無人,不以為異,是為苦行無垢法也;彼苦行者,聞他正義,歡喜印可,是為苦行無垢法也;彼苦行者,他有正問,歡喜解說,是為苦行離垢法也。」
(CBETA, T01, no. 1, p. 48, b1-10)
 
我相信這段經文明白易懂,佛陀說,如果實施這些苦行,並不是為了獲得他人的供養恭敬禮事,不貪著供養,知出要法,那麼這些苦行就是無垢法。
 
也就是說,若這些行為,並非為求供養,那麼世尊並沒有反對,畢竟在證阿羅漢之前,不可能要求自己的行為百分之百完美,在不違法、不犯戒的情況下,個人的習性又如何深責呢?
 
上文中最後一句「彼苦行者,他有正問,歡喜解說,是為苦行離垢法也。」我剛好想到底下這段對話。
 
〈既然佛教徒沒有規定一定要吃素,為什麼帕奧禪師您會吃素呢?〉
 
文中信眾問禪師為何吃素,禪師一一說明理由,而之前引用長阿含經正好把不食魚、不食肉當成苦行,這正符合經文所說:「彼苦行者,他有正問,歡喜解說,是為苦行離垢法也。」
 
由上文可知,探討這些苦行的重點不在行為本身,而在行者心態。若只由行為本身去討論,就失去此經要表達的意義了。
 
當然,在正確的心態下,這些苦行本身可以是無垢法,但世尊也不忘機會教育,指出這些也只是皮毛而已,還有樹節、堅固、牢固無壞、第一勝等。
 
因文長,我就不一一再引出來,重點都是行者的心態,而不是苦行本身,建議有興趣者可以自行閱讀本經,自己全文看過,才不會被他人誤導。
 
最後,曾居士引用南傳《小部經(葷腥經)》
 
佛陀開示,真正垢穢、不清淨的不是魚、肉,而是:
1. 殺、盜、婬、兩舌、惡口、妄言、綺語、貪取、嫉妒、邪見、顛倒。
2. 懈墮喜忘、不習禪定、無有智慧。
3. 貢高、憍慢、增上慢。
4. 無有信義,亦無反復,不持淨戒,不能精勤受人訓誨,常與惡人以為伴黨,為惡不已。
5. 多懷瞋恨、好為巧偽、自怙己見、求人長短、恒懷邪見、與邊見俱。
 
其實由葷腥經也很明白可以看出,佛陀說的葷腥是殺、盜、婬、兩舌.....,所以,魚肉不是葷腥。
 
同理,佛陀有說吃素是葷腥嗎?並沒有啊!葷腥是什麼,都很清楚列在上面,和吃什麼都無關,所以用引此經,不但無法說明素食是葷腥,剛好也可以反過來說明素食也不是葷腥。
 
這和上面長阿含經的教導是一樣的,重點是心態,而不是行為。如果只在行為上探討,而不是根據行者的心態,那麼這種討論只是表面上的,實際上並沒有太大的意義。
 
最後,不禁想多說一點,寫文章傳播佛法,如果心態正確,就算內容有錯,也不應苛責,這是為我自己先開脫啦。反之,若心態不正確,就算為文妙筆生花,也要小心背後的因果,就像提婆達多,建議的五法雖是嚴格刻苦,但他是為了破僧壞法,因此墮地獄一劫,這實不可不慎,願與大眾共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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