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雜阿含282經》與《中部152根修習經》的三種修根

關於《雜阿含282經》與《中部152根修習經》二經提到三種修根的方法與次第略有不同,我的看法如下。

其實這種問題我也沒能力考證什麼,通常都只有自己的 "選擇" 而已,也就是沒什麼太多的理由,就是自己的想法。

經中提到的三種修根,印象中好像有看到論中談到 "凡夫" 修諸根,我是覺得這三種並沒有針對凡夫來談,我先列我覺得由易而難的次第。

1. 「眼、色緣,生眼識,生可意,生不可意,生可意、不可意,彼聖弟子慚、恥、厭惡。

這是有學行者的修根,雜阿含經與中部尼柯耶看法一致。

2.「眼、色緣,生眼識,生可意,生不可意,生可意、不可意,彼聖弟子如是如實知:『我眼、色緣,生眼識,生可意,生不可意,生可意、不可意,此則寂滅,此則勝妙,所謂俱捨。』得彼捨已,離厭、不厭。

3.「緣眼、色生眼識,見可意色,欲修如來厭離,正念、正智。
眼、色緣,生眼識,不可意,{故}[欲]修如來不厭離,正念、正智。
眼、色緣,生眼識,可意、不可意,欲修如來厭離、不厭離,正念、正智。
眼、色緣,生眼識,不可意、可意,欲修如來不厭離、厭離,正念、正智。
眼、色緣,生眼識,可意、不可意、可不可意,欲修如來厭、不厭俱離,捨心住、正念、正智。

以上經文引用至莊春江工作站 http://agama.buddhason.org/SA/SA0282.htm

個人淺見,覺得 2 比較簡單,感覺就是修捨。3 就比較難,可以不論外境而能自在改變心境。

雜阿含將 2 稱為【賢聖修根/聖弟子修諸根】將 3 稱為【賢聖法律無上修根】,所以無上比較困難,很合理。

中部將是將 2 稱為【無上修習根】將 3 稱為【聖者的已修習根】,我的不負責解讀就是 2 是無上的修習,不過依然還是在修習中,只是方法是無上了,最高等級了。 3 則是「已」修習,也就是修完了,不用修了,心境可以完全自主自在。 :)

以上的理解就是沒有經過考證,純粹依文解義,想一個方法來理解而已。

Jiss Ye 師兄說在《清淨道論》有提到「聖神變」,如下節錄,我也認同這個看法。

(六)(聖神變)於厭惡等的事物作不厭惡想而住等為聖神變。即所謂︰“什麼為聖神變?茲有比丘,若欲‘我要於厭惡的事物中作不厭惡想而住’,即能於彼作不厭惡想而住……乃至於彼捨、念、正知而住”。這只是心得自在的聖者才有可能,故名“聖神變”。」《清淨道論》〈第十二品說神變品〉

蔡懺摩師兄指出《長阿含經》有提到「賢聖神足」,如下節錄,如果要二選一,我比較認同《清淨道論》的選擇。

若比丘於諸世間愛色不染,捨離此已,如所應行,斯乃名為賢聖神足。於無喜色,亦不憎惡,捨離此已,如所應行,斯乃名曰賢聖神足。於諸世間愛色、不愛色,二俱捨已,修平等護,專念不忘,斯乃名曰賢聖神足。」《長阿含經》〈(一八)自歡喜經〉

以上是我對這三種修根次第的看法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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