哲學

緣起說的地位何在?

羅摩克里希那'普利甘德拉
美'托雷多大學哲學榮譽教授
趙成文 譯,張祥龍 校

雖然緣起說(doctrine of dependent origination ﹝paticcasamuppada﹞)及其涵義和重要性已受到廣泛的討論,但是很少有人提出它的地位(status)的問題。正是基於這一原因,我要在這篇文章中處理它。這一學說究竟是一個先天真理、分析真理、綜合真理,還是一個歸納概括的命題呢?我將考查這些可能性中的每一個,然後再試著評估和闡明這一學說的地位。

首先,讓我們給緣起說做一個清晰的說明。它可以被表述如下:「此生則彼生,此滅則彼滅。」換個說法就是,每一個現象都依賴於別的現象而產生,每一個現象也都依賴於別的現象而消失。這就是說,沒有現象能自己產生,也沒有現象能自己而消失。但是,現象是什麼呢?我在這裡給「現象」下一個定義:從原則上講來,現象就是或可以是意識的一個對象。切需注意的是,所有現象都在時間中存在,雖然有些現象也在空間中存在。因此,像桌子、椅子、樹木、恒星、星系、動物、人等(所謂「外在現象」)可以被分配在時、空座標中;而像思想、情感、夢、精神形象等(所謂「內在現象」)則只能被安排在時間座標中。一個現象的特徵就是在時間中存在,且所有的現象均是受時間限制的存在。我們因此可以確切地說,現象世界就是時間範圍內的存在。佛陀藉著緣起說教導道,所有現象無一例外地都依賴其他現象而產生和毀滅。我將進一步闡明這一點。

例如,讓我們想一想在院子裡的一棵樹。這棵樹是如何得以存在的?是因為有人播下一粒種子,它與土壤、礦物質、水、陽光等等相互作用,共同促成樹的產生,而非有一棵樹早就等在隱蔽處,然後在某一個時候突然冒出來。如果沒有諸如種子、土壤、陽光、水等諸如此類不同現象間的相互作用,這棵樹不會存在。這也就是說,這棵樹的整個存在是由其他現象間的相互作用構成的。更直截了當地說,這棵樹既非獨自存在(self-existence,own-existence),也沒有自性(self-nature,own-nature)。如果某物不能獨自存在,它又怎麼能有自性呢?為了避免任何誤解,需要強調的是,佛陀並不否認樹的存在和本性;他只是讓我們注意一個事實,即樹的存在和本性都完全來自諸緣(條件)。既然「獨自存在」意味著實體,那麼我們可以說現象不是實體,以此來表達緣起說。現像是非實體的。而這恰恰就是宣稱所有的現象都無法獨自存在、沒有自性(svabhavawunya-dharma)所要表達的意思。萬法皆空(empty)的教誨所告知的,正是這種不能獨自存在和沒有自性。因此,以樹為例,當我們提出一種現象,並進行分析的時候,將發現這現象背後沒有作為最終剩餘物的某種核心。在樹的中心不可能有核心、實體,也沒有最終的物質。而且根據緣起說,這種觀察無一例外地適用於所有的現象,進而也成為每個現象乃至所有現象界的存在的特徵。因此,這一學說也被宣告為普遍真理。

如果有一個人走到佛陀跟前說道:「緣起說的確是非常有趣的教誨,但人們又是如何以及根據什麼來接受或拒絕這一教義呢?」佛陀會讓那人舉出一個與這個學說相反的例子,如果那人能夠舉出一個反例,那麼,毫無疑問,緣起說就被表明是錯的,在這個意義上,它也就不是一個普遍真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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